为加强工程咨询(投资)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,适应工程咨询业发展需要,根据《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》和《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2〕52号)有关取消“注册咨询工程师(投资)执业资格认定”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,在总结原注册咨询工程师(投资)执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《工程咨询(投资)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》和《咨询工程师(投资)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